
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重 庆 市 教 育 委 员 会
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
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
各高校 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,贯彻 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 见精神 ,根据《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》 ( 教党〔 2017〕 62 号 ) 、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 ( 教育部令第 43 号 ) 有关要求 ,结合我市高校实际 ,现就进 一 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有关事宜
通知如下 :
一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,着力解决配齐配强的问题
( 一 ) 强化政治责任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担负着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,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的骨干力量。 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 治工作的意见中 ,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 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,各高校要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 ,将配齐配 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,列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,统筹安 排学校空余编制 ,切实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
员队伍配备需要。
( 二 ) 严格任职条件。各校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,严格资 格准入。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,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,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事业 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要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和辅导员基本条件要求和实际岗位需要 ,确定具体选拔条件。 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。 新任辅导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,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
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。
( 三 ) 落实配备要求。学校党委要对标对表中央要求 ,制定 配备计划 ,按时完成配备任务。要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 1 : 200 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,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:350 的比例配
齐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。要结合学校实际 ,优化人员结 构、盘活校内资源、加大招聘力度 ,采取有效措施 ,确保配备到 位。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课教师或管理人员 ,考核合格后转任思 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。要严格选聘程序 ,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 下 ,组织开展选拔工作。选拔中须严把政治关 ,要结合档案资料、 现实表现等全面综合考察。
二、切实加强培养培训 ,着力解决能力素质的问题
( 一 ) 建立完善培训体系。各校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 辅导员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培训规划 ,建立校内思想政 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系统培训机制 ,形成完善的国家、省级、 校级三级培训体系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参加 入职培训、 专题培训、 上岗培训和骨干研修工作 ,确保每人每年 参加不少于 16 个学时的校级培训 ,每 5 年参加 1 次省级及以上 培训。定期开展思政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辅导员职业素质能力
大赛 ,以赛代练 ,以赛代训 ,着力提高队伍能力水平。
( 二 ) 搭建成长发展平台。学校结合实际可选派优秀教师赴 东中部高校进行研修 ,也可从东中部地区引进优秀学者来渝参加 教学和科研工作 ,要有计划引进一批知名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博 士。抓好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和 留学项目学者推荐工作 ,通过实施择优资助计划、 高校思想政治 理论专项研究计划、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示范课堂、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等形式 ,培养一批坚持正
确政治方向、理论功底扎实、 实践能力强的教育教学领军人物、
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。
( 三 ) 强化社会实践锻炼。要制定完善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 办法 ,通过组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活动、 辅导员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等 ,不断拓宽社会实践的途径。 要充分利用我市理论研究、文化传承资源和红岩村、 白公馆、渣 滓洞等革命资源 ,建立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和学生实践基地。有计 划、分期分批地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骨干到国内外 开展社会实践、 学习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。要加快推动学校与学 校之间、学校与地方之间、部门与院( 系 ) 之间的教师交流任职 , 选派优秀教师到基层和市级部门挂职锻炼。
三、切实加强条件保障 ,着力解决激励机制的问题
( 一 ) 积极选树先进典型。 要积极培育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和辅导员年度人物 ,每年开展辅导员年 度人物、优秀辅导员、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 ,在 优秀教师 、优秀共产党员等表彰中适当增加辅导员和思想政治 理论课教师的比例。要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 ,利用校报校 刊 ,广播电视、校园网站和“两微一端”等新媒体平台 ,及时推送优 秀教师的典型事迹。要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 ,通过媒体专 栏、论坛报告、座谈沙龙等形式 ,引导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的 典型事迹和好经验好做法。
( 二 ) 认真落实待遇保障。 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 ,在人员选 聘、 岗位设置、职称评审、绩效考核、职务晋升等工作中 ,推动 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 和量化指标落地。要严格落实辅导员“双重身份、双线晋升”和辅 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计划、单设标准、单独评审政策 ,制定 辅导员职称申报条件及成果认定办法 ,注重考核工作业绩和育 人成效。 要合理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,注重 考核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 ,不将海外经历作为晋升职称的必要 条件。要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工作特点 ,制定切合 实际的绩效考核及分配指标体系 ,切实提升职业荣誉感、获得感。 对兼职从事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,学校应
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。
( 三 )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。 各校党委要强化领导责任 ,把思 想政治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内容 ,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 1 次队 伍建设工作。要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 ,建立 健全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制度 ,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 ,校长和分 管副书记、其他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 ,各有关部门和院 ( 系 ) 协 调推进的工作机制。要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 ,研究制定内 容全面、指标合理、方法科学的评价体系 ,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 分析相结合、 工作评价和效果评估相结合 ,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 作制度化。要落实院(系)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制度 ,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
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,对履行责任不力、思想政治工作长期薄弱 的 ,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。
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2018 年 7 月 23 日
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25 日 印发